【征文】“不 毛 之 地 ”的 春 天
人生最残酷的事,莫过于年轻时,却长了一颗未老先衰的脑袋。
多年之前,年轻帅气的我在读初中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和我有同样爱好与情趣的“拉丁**”萧静。我们都喜欢写作,她还喜欢冰天雪地的冬天,而我也喜欢漫天飞雪的日子,所以我们成了志同道合挚友。而这也好想是一次安静的认真的努力的唐吉坷德式的单恋的刚刚开始。那时,我曾经对着夏夜的星空发誓,我要…………
然而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旦夕祸福。就在这时,一个冷不丁的晴天霹雳降临在我的头上,我那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转眼间,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断断续续、稀稀落落起来。从那时起,我总是不管上午下午,上学放学,再也没敢照一照镜子,打量打量我自己,而总是在两点一线的家与学校之间,顶着一个假发套,独自匆匆来去。回到家后,一头钻进我的小屋子,躺在床上睡觉,睡着了什么也就都忘了。家人看到我因脱发而整日忧郁的情景,十分担心。从那时起,他们带着我四处求医,我也记不清吃过多少药了,反正每次或是吃的或洗的什么生发灵、洗头液等都无起于事,有的还反使我的脱发越发展越厉害。后来,父母不知从哪儿搞到一个专治掉头发、起头皮的民间秘方:用什么大白菜根切片用水煮开加醋精洗头,连洗七八天,可使头发柔顺,光亮,头皮很快消失。头发一根不掉的秘方。但是结果却都一样。唯有让我记忆犹新的是每次去医院父母楼上楼下,跑来跑去的身影令我至今难忘。
从那时起,我的同学与伙伴们,因为我的头发秃落之快,如似鬼剃,同学与伙伴们个个与我疏远了,就连我的挚友萧静也与我敬而远之。从那时起,我的头,变成了一块寸草不生的不毛之地。他们也便为我取了个绰号叫:灵光和尚。我从不介意其他们怎么看我,我只不过不想别人拿我寻开心。从那以后,我便任为所有人都不会看好我,因为我长了一颗未老先衰的脑袋。也就从那以后,我以不知道饮酒和饮水有什么区别,总是想借酒去忘记一些人和事,把所有的痛苦也通通的都被酒水溺死以至忘掉从新开始,然而我的烦恼就是记性太好,越是想忘记的,却越会记得更清楚。我知道心若没有栖息的地方,到哪里都是在流浪!
在这个人生漫漫的旅途上,没有彩排,只有直播。每个人至少拥有一个梦想,有一个理由去坚强,而我的梦想就是有一头乌黑亮丽的头发,那就是找回自我。 |